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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濂

2024-07-12 06:2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缘起

世人皆以章草为汉隶衍生的辅助书体,过去郭沫若、郭绍虞论篆、隶、正、草之辨时,都以隶为正,而“章草”为隶书之草写,曰“草隶”。于是学者们上推应该还有一个逻辑意义上的“草篆”,是正规篆书(多指秦篆)的草写——既有汉隶正体、秦篆正体,于是也该有草体系统的“草隶”“草篆”,正、草相间,十分合理。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中有一段名言:“故篆书时代有草篆,隶书时代有草隶,楷书时代有行草。隶书是草篆变成的;楷书是草隶变成的。草率化与规整化之间,辩证地互为影响。”[1]更进而论之,他还引用古人论草书的必然性:南宋张栻(号南轩,与朱熹同时)曾经说“草书不必近代有之,必自笔札以来便有之,但写得不谨,便成草书”。在此中,“写得不谨”那么必定先有“写得谨”的正体作为判断样板。“谨”是标准,“不谨”则是草书(草率之书或草稿之书)。无独有偶,郭绍虞在《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中也提到:“篆引之体不便于书写,又为了小篆要符合六书字例,对于原来形体变更不大、笔画仍繁,所以要顾到书写的便利,又必然会产生一种隶书。”[2]“二郭”均为文字与书学研究的大专家,又都提出书法上的正、草辩证关系,“隶书时代有草隶”,隶书是篆书(篆引之体)的接续。正篆时代为了书写便利,产生草篆;正隶时代,再为了书写方便,又产生草隶。篆、隶之间的关系,大率如是。

曾侯乙墓竹简

汉隶既以东汉碑刻为代表,如《史晨碑》《礼器碑》《曹全碑》《孔宙碑》等当然是毋庸置疑的“正体”,那么作为它的“草体”即从章草到隶草,按理应该是发生在东汉后期石刻隶书的正体出现之后,因正体笔画繁难的缘故,于是又出现了书写方便的隶草(章草)以敷实用才对。

但是,近百年出土的大量竹木简牍,动摇了我们对这一传统结论的深信不疑,因为在东汉成熟汉隶碑版出现之前的西汉甚至战国时代已经出现了章草或者类似章草的写法,它似乎不是隶书的草写,而应该是正体汉隶的早期初始状态。这与今天我们对书法史上隶书与章草之间的主次关系的认识正好相反。

郭店楚简《老子》甲种局部

二、“章草”是隶书俗写还是上接“六国古文”?

自古以来人们一直认为:秦篆的俗体俗写演变为早期隶书(无波挑),而早期隶书正体再演变为成熟隶书即汉隶“八分”(有波挑,即古人“势有偃波”之喻),汉隶“八分”的草写,又演变为章草,章草是隶书“八分”的俗体。这样的固定认识统治了许多代人的书法史传统观念。而支撑这种观念的思维方式,是“正”“草”关系,即正、俗关系。就如同在历史上有正史野史、正史俗史之分,这正与辅、主与次关系,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认识论中的核心内容。“正”是汉隶,“俗”为章草,其间区分轻重,其实就是中国传统正史野史观在书法史上的映照与投射。

但检视一下历史事实,却发现这样的观念与历史完全不符。首先是关于年代的疑问。成熟的汉隶“正体”产生在东汉中后期即公元164年以后,以石刻《礼器碑》(永寿二年,156)《曹全碑》(中平二年,185)《孔宙碑》(延熹七年,164)《史晨碑》(建宁二年,169)诸碑为标志,都是东汉中后期之物,按理说,它的俗体应该是在这同时或之后即东汉末到三国两晋期间出现,俗体出现既然作为辅助,按逻辑当然应该在正体普遍应用之后。但是我们看已经出土的章草简牍书法遗迹,早在西汉宣帝(前73—前49)、元帝(前48—前33)时即已出现。这即是说,我们曾经认定的作为正体汉隶碑刻的“俗体”“辅助”的章草书法,反而是早于正体碑刻将近200多年以前出现的——哪有俗体如此大大早于正体的?正体还未出现,俗体又从何而来?即使就这一点而言,这个“俗体”之说就不成立。

上海博物馆藏楚简

唐代孙过庭《书谱》称“章务检而便”,这个说法当然不错,“检而便”是针对什么而言的?当然是针对成熟隶书八分的“便”。但早其200多年前的所谓“便”,着实令人费解。“正”尚未有,又何须“便”?

有言“章草”得名于汉章帝(约76—86),又有说起于“章程书”即规范书,还有说起于汉元帝时史游《急就章》,其三说之中,汉元帝之说虽然年代相近,但仍然不足以证明“章草”是正体即成熟汉隶的俗体或辅助,因为彼时尚未有“正体”一说。如果寻找真正的隶书正体,应该是在之后的东汉桓、灵之际才形成的,那么所谓的元帝说、章帝说,其实都是以后推前,是缺乏证据的想当然而已。更进一步推断,正体出现在东汉后期,其俗体怎么可能在西汉中期武帝时即已出现呢?

目前我们接触到的简牍草书,最早的时间是在西汉宣帝、元帝之间,从年代上推算,它肯定不是二百多年后东汉成熟隶书未卜先知的“隶草”,那么它应该是谁的“草”、即手写俗体呢?唯一的可能就是它应该是战国时代金文大篆的“篆草”。这一点,从春秋晋玉书、战国秦简、尤其是楚简楚帛书如湖南长沙《仰天湖楚简》(战国中期)、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战国晚期至秦始皇初)、湖南《里耶秦简》(前219)、长沙《子弹库楚帛书》(战国晚期)、四川《青川秦木牍》(前309)以及春秋时代的晋朱书玉石片侯马盟书(前497—前489)等等即可知端倪。如果按年代和书体推算,除了春秋之《侯马盟书》还是地道的金文大篆或曰“战国古文字”之外,自秦简以下,从《里耶秦简》的篆法中偶出隶笔,到《仰天湖楚简》的篆法横势相似于楚金文,再到《子弹库楚帛书》的扁篆楚体,《睡虎地秦简》的逐渐取法扁方隶体……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完整的手书墨迹的渐变系统。第一步,从完全相拟于金文大篆体式逐渐过渡到篆法(近似古文籀文)齐备而捺、横笔收尾略见放纵的新体式;第二步,再演变到所有字形皆取扁方新体(而非金文大篆的纵长体式),从而形成隶书不同于大小篆皆取纵长式的传统审美而另辟新径。此中,我认为简牍竹片这种书写材料规定和尺寸规定以及横向狭窄的空间规定,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引领作用。因为狭长窄幅的一支支竹简所展示出的独特空间告诉我们,在书写时字形取横式左右展开是最具美感、包括体式美感和运动美感的。

里耶秦简中的草写

于是就有了我们习惯上所指的字形横扁的隶书新字体的诞生,可以说,如果没有窄长的竹简木牍和它的连缀,如果还是在青铜器上的方块状(长方或扁方)的空间里,如果不是走向笔墨书写而还是青铜时代的铸刻,那么决不会有章草和隶书的产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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